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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微草堂笔记白话文--卷十(4)

2011-7-21 05:38| 发布者: 慧莲| 查看数: 2397| 评论数: 0

摘要: 如是我闻四

替死

 

  人物异类,狐则在人物之间,幽明异路,狐则在幽明之间。仙妖殊途,狐则在仙妖之间,故谓遇狐为怪可,谓遇狐为常亦可。三代以上无可考,史记陈涉世家,称篝火作狐鸣,曰:大楚兴,陈胜王,必当是已有是怪,是以托之。吴均西京杂记称,广川王发栾书冢,击伤冢中狐,后梦见老翁报冤,是初化人形,见于汉代。张鷟朝野佥载,称唐初已来,百姓多事狐神,当时谚曰:无狐魅,不成村,是至唐代乃最多。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,唐代居十之九,是可以证矣。诸书记载不一,其源流始末,则刘师退先生所述为详。盖旧沧州南一学究与狐友,师退因介学究与相见,躯干短小,貌如五六十人,衣冠不古不时,乃类道士。拜揖亦安详谦谨。寒温毕,问枉顾意。师退曰:世与贵族相接者,传闻异词,其间颇有所未明,闻君豁达,不自讳,故请祛所惑。狐笑曰:天生万物,各命以名,狐名狐,正如人名人耳。呼狐为狐,正如呼人为人耳,何讳之有?至我辈之中。好眫不一,亦如人类之内良莠不齐,人不讳人之恶,狐何讳狐之恶乎?第言无隐。师退问狐有别乎?曰:凡狐皆可以修道,而最灵者曰狴狐,此如农家读书者少,儒家读书者多也。问肶狐生而皆灵乎?曰:此系乎其种类,未成道者所生则为常狐,已成道者所生,则自能变化也。问既成道矣,自必驻颜,而小说载狐亦有翁媪,何也?曰:所谓成道,成人道也。其饮食男女,生老病死,亦与人同,若夫飞升霞举,又自一事,此如千百人中,有一二人求仕宦,其炼形服气者,如积学以成名,其媚惑采补者,如捷径以求售。然游仙岛,登天曹者,必炼形服气乃能。其媚惑采补,伤害或多,往往干天律也。问禁令赏罚,孰司之乎?曰:小赏罚统于长,其大赏罚则地界鬼神鉴察之。苟无禁令,则往来无形,出入无迹,何事不可为乎?问媚惑采补,既非正道,何不列诸禁令,必俟伤人乃治乎?曰:此譬诸巧诱人财,使人喜助,王法无禁也,至夺人杀人,斯论抵耳。列仙传载酒家妪,何尝干冥诛乎?问闻狐为人生子,不闻人为狐生子,何也?微哂曰:此不足论。盖有所取,无所与耳。问支机别赠,不惮牵牛妒乎?又哂曰:公太放言,殊未知其审。凡女则如季姬郐子之故事,可自择配,妇则既有定偶,弗敢逾防。若夫赠芍采兰,偶然越礼,人情物理,大抵不殊,固可比例而知耳。问或居人家,或居旷野,何也?曰:未成道者,未离乎兽,利于远人,非山林弗便也。已成道者,事事与人同,利于近人,非城市弗便也。其道行高者,则城市山林皆可居,如大富大贵家,其力百物皆可致,住荒村僻壤与通都大邑。一也。师退与纵谈其大旨,惟劝人学道,曰:吾曹辛苦一二百年,始化人身,公等现是人身,功成已抵大半,而悠悠忽忽,与草木同朽,殊可惜也。师退腹笥三藏,引与谈禅,则谢曰:佛家地位绝高,然或修持未到,一入轮回,便迷却本来面目,不如且求不死,为有把握。吾亦屡逢善知识,不敢见异而迁也。师退临别曰:今日相逢,亦是天幸,君有一言赠我乎?踌躇良久曰:三代以下,恐不好名,此为下等人言。自古圣贤,却是心气和平,无一毫做作,洛闽诸儒,撑眉弩目,便生出如许葛藤,先生其念之。师退怃然自失。盖师退崖岸太峻,时或过当云。

 

    人和野生动物不是同类,狐则处于二者之间;阳世和冥世不是一个领域,狐则处于二者之间;仙和妖不是一条途径,狐则处于二者之间。因此,说遇到狐是怪事也可以,说遇到狐是常事也可以。夏、商、周三代以上,有关狐的事迹无可考察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记载陈胜等人点起篝火,伪作狐鸣说:大楚兴,陈胜王!可知当时必定已有狐妖作怪的现象,因而他们才作这种伪托。吴均《西京杂记》说广川王发掘栾书的墓葬,击伤了墓中之狐,后来梦见有个老翁前来报仇。可见狐妖幻化人形的事迹,已经见于汉代。张鷟《朝野佥载》称唐初以来,百姓多供奉狐神,而且当时流行一句谚语:无狐魅,不成村。看来唐代狐妖最盛。《太平广记》记载狐妖事迹十二卷,唐代狐妖占十分之九,可以作为明证。各书对狐妖记载不一,关于狐妖的源流始末,刘师退先生讲述得最详细。原来旧沧州南有个学究与狐妖为友,师退请学究介绍,拜见了他的狐友。这位狐友身躯短小,貌似五六十岁的人,衣帽不今不古,类似道士,揖礼会见时态度安详谦谨。见面相互问侯完毕吗,狐友问师退的来意。师退说:我们人类世世代代与仙族相处,但对仙族的传闻却大不一样,这其中我有许多不明白地方。听说君的性格豁达,并不隐瞒自己身世,因此前来请教,解除疑惑。狐友笑着说:天生万物,各命名称。狐名叫狐,就如人名叫人而已;呼狐为狐,正如呼人为人而已。有什么可讳的呢?至于我们狐类中善恶不一,也如同人类中良莠不齐一样,人并不忌讳人类的丑恶,狐何必要讳狐的丑恶呢?你尽可放心说话,勿须隐讳。师退问:狐类中是否有区别呢?狐友说:凡是狐都可以修道,最灵通的狐族叫貔狐。这就好比人类中有农家儒家之分,农家读书的人少,儒家读书的人多。他问:貔狐一出生就都通灵吗?狐友说:这关系到种族遗传,貔狐的遗传基因比较优秀。不过,并非所有貔狐都通灵,没成道的貔狐所生的貔狐就是常狐,已成道的貔狐所生的貔狐一出生就自能变化。他问:狐既成道,自然必定驻颜不老。而小说中所载之狐却有老翁老妇,这是什么道理?狐友说:所谓成道,仅指得修成了人道。修成人道后也要饮食起居,男女结合,生老病死,这些都与人类相同。至于飞升天界,云来霞去,那是另外一回事。这好比人类读书,千百人中,才能有一两个人求得官做。狐的修道,采用炼形服气的方法如同人的积学成名,使用媚惑采补的方法如同人的捷径求售。但是,要达到游仙岛、登天界的地步,必须炼形服气才能成功。媚惑采补,伤害很多,往往会干犯天律。他问:由谁掌管对狐辈的禁令赏罚呢?狐友说:小赏罚由狐族自己的首领掌管,大赏罚则由地界的鬼神暗中鉴察。如果没有禁令,狐类来往无形,出入无迹,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?他问:媚惑采补既然不是正道,为什么不列入禁令,必定要等到伤人之后才惩罚呢?狐友说:这比如人类中以巧妙手段诱骗人的钱财,受诱惑的人喜欢出钱资助,王法是无从禁止的。至于因夺财而杀害了人命,那就要依法抵罪了。《列仙传》记载的酒家婆,又何尝违犯律条受到冥司诛杀呢?他问:常听说狐为人生子,没听说人为狐生子,这是什么原因呢?狐友微笑着说:这个问题不足讨论。因为狐要采补成道,对人只有所取,而无所予。他问:狐妻与他人亲近,就不怕丈夫妒嫉吗?狐友又笑着说:先生之言太放肆了,一点儿也不知道其中的详情。狐类中凡是未婚的狐女,都象人类历史上季姬鄫子的故事一样,可以自己任意选择配偶。已婚狐妇既然已有定偶,是不敢逾越防线的。至于偷郎献花,偶越礼仪,既是人之常情,也是事物常理,大体上人狐没有区别,从人情稍加推论也就明白了。他问:有的狐居住在人家,有的狐居住在旷野,这是何故?狐友说:狐中未成道者还没脱离野兽,利于远人,不住山林不方便;已成道者事事和人同,利于近人,不住城市不方便;道行高者城市山林都可居住,如同大富大贵的人家一样,财力可致百物,住荒村僻壤与通都大邑没有差别。师退与狐友横谈纵论,狐友的大旨只是劝人学道,说:我们狐类辛苦一二百年,才修炼得化成了人身。你们现在就是人身,成仙功夫已抵大半,却悠悠忽忽浪费一生,与草木一样归宿于腐朽,太可惜了。师退满腹佛经理论,扭转话题与狐友谈禅。狐友谢绝说:佛家地位绝高,可是有的人修持不到,一入轮回就迷失本来面目。不如且求不死,这样较有把握。我也曾多次遇到过真佛真师,可从来没敢见异思迁。师退临别时说:今日相逢,也是天大的幸运。君能否赠送我一句话?狐友踌躇很久,说:夏、商、周三代以下恐怕没有不追求名声的,这些都是所谓的下等人。如果要说到古来的圣人贤者,却是心平气和,毫无做作的。宋代洛、闽的一些理学家,张眉怒目,便生出这么多的枝节。先生请好好思考一下。师退心有所感,若有所失。大概是他一向都很高傲严峻,时常有些过份的言行吧。

 

 冯大邦

 

  王西园先生,守河间时,人言献县八里庄河,夜行者多遇鬼,惟县役冯大邦,过则鬼不敢出。有遇鬼者,或诈称冯姓名,鬼亦却避。先生闻之曰:一县役能使鬼畏,此必有故矣,密访将惩之。或为解曰:本无是事,百姓造言耳。先生曰:县役非一,而独为冯大邦造言,此亦必有故矣。仍檄拘之,大邦惧而亡去。此庚午辛未间事。去郡后数载,大邦尚未归,今不知如何也。

 

    王西园任河间太守时,传说献县八里庄河走夜路的人大多碰见了鬼,只有县役冯大邦经过时鬼才不敢出来,有些碰到鬼的人谎称自己是冯大邦,鬼也退避三舍。王先生说:一个县役能叫鬼害怕,其中必有缘由。于是暗中察访,打算惩处冯大邦。有人为他辩解说:本来没有这回事,不过是老百姓造谣罢了。王先生说:县役并非只他一人,而单单给冯大邦造谣,这也是有缘故的。于是发文书拘捕。冯大邦畏惧而逃。这是乾隆十五六年间的事情,王西园离开河间几年后冯大邦仍没回来。现在不知怎样了。

 

    崔某

 

  里有崔某者,与豪强讼,理直而弗能伸也,不胜其愤,殆欲自戕。夜梦其父语曰:人可欺,神则难欺,人有党,神则无党。人间之屈弥甚,则地下之伸弥畅。今日之纵横如志者,皆十年外业镜台前觳觫对簿者也。吾为冥府司茶,更见判司注籍矣。汝何恚焉。崔自是怨尤都泯,更不复一言。

 

    家乡有个姓崔的人,和豪强打官司,虽有理却不能胜诉,不胜悲愤,几乎想要自杀。夜里梦见他父亲说:人可欺,神则难欺;人有朋党,神则没有朋党。人间受屈越深,那么地下伸冤就越酣畅。今天纵横称意的人,都是十年后业镜台前发抖着受审的人。我在冥府做司茶吏,已看到判官登记在册了,你有什么可愤怒的呢!崔某从此怨恨全消,再也不说一句话。

 

    造物更巧

 

  有善讼者,一日,为人书讼牒,将罗织多人,端绪缴绕,猝不得分明。欲静坐构思,乃戒毋通客,并妻亦避居别室。妻先与邻子目成,家无隙所窥,伺岁余无由一近也,至是乃得间焉。后每构思,妻则嘈杂以乱之,必叱其避出,袭为例。邻子乘间而来,亦袭为例,终其身不败。殁后岁余,妻以私孕,为怨家所讦,官鞫外遇之由,乃具吐实。官拊几喟然曰:此生刀笔巧矣,乌知造物更巧乎?

 

    有位善于打官司的人,一天为人起草诉讼书,要罗织罪名,陷害多人。由于头绪很乱,仓促间难于疏理分明,想静坐下来构思一段时间。于是传命闭门谢客,连妻子也避居到了其他房间。妻子原来早已与邻家子互相以目定情,只是因为家中没有隐敝所在,等了一年多,也没能接近一次,直到这天才有了机会。以后他每次构思讼词,妻子就嘈杂干扰,一定要乱到受叱骂避居。久而久之,沿袭成例。邻家子乘机而来,也沿袭成例。二人的幽会,直到他死都没败露。他死后一年多,妻子怀了孕,被怨家揭露告发。官府审问她外遇的来由,她这才吐露出全部实情。问官拍着几案感叹地说:此人的诉讼是写得很巧妙的,哪里知道造物主比他更巧妙啊!

 

    难断之狱

 

  必不能断之狱,不必在情理外也。愈在情理中,乃愈不能明。门人吴生冠贤,为安定令时,余自西域从军还,宿其署中,闻有幼男幼女,皆十六七岁,并呼冤于舆前。幼男曰:此我童养之妇,父母亡,欲弃我别嫁。幼女曰:我故其胞妹,父母亡,欲占我为妻。问其姓犹能记,问其乡里,则父母皆流丐,朝朝转徙,已不记为何处人也。问同丐者,则曰:是到此甫数日,即父母并亡,未知其始末,但闻其以兄妹称,然小家童养媳与夫亦例称兄妹,无以别也。有老吏请曰:是事如捉风捕影,杳无实证,又不可刑求,断离断合,皆难保不误,然断离而误,不过误破婚姻,其失小;断合而误,则误乱人伦,其失大矣。盍断离乎?推研再四,无可处分,竟从老吏之言。因忆姚安公官刑部时,织造海保,方籍没官,以三步军守其宅。宅凡数百间,夜深风雪,三人坚扃外户,同就暖于邃密寝室中。篝灯共饮,沉醉以后,偶剔灯灭,三人暗中相触击,因而互殴,殴至半夜,各困掊卧,至曙则一人死焉。其二人,一曰戴符,一曰七十五,伤亦深重,幸不死耳。鞫讯时并云共殴致死,论抵无怨,至是夜昏黑之中,觉其扭者即相扭,觉有殴者即还殴,不知谁扭我,谁殴我,亦不知我所扭为谁,所殴为谁,其伤之重轻,与某伤为某殴,非惟二人不能知,即起死者问之,亦断不能知也。既一命不必二抵,任官随意指一人,无不可者。如必研讯为某人,即三木严求,亦不过妄供耳。竟无如之何,相持月余,会戴符病死,藉以结案。姚安公尝曰:此事坐罪起衅者,亦可以成狱,然考其情词,起衅者实不知,虽锻炼而求,更不如随意指也。迄今反覆追思,究不得一推鞫法,刑官岂易为哉。

 

    实在难以判决的案件,不一定在情理之外;越在情理之中,就越不能分明。门生吴冠贤任安定县令时,我从西域从军回来,住在他的衙署中。听说有少男少女两个人,都十六七岁,一起在车前喊冤枉。少男说:她是我的童养妇。父母死后,就想抛弃我另嫁。少女说:我本是他的亲妹妹。父母死后,他想霸占我为妻。问他们的姓名,两人还能记起来。问他们的乡里,则说他们的父母都是到处流浪的乞丐,每天迁徙,已不记得是哪儿的人。问起与他们一起行乞的人,则说:他们到这里才几天,父母就亡故了,因而不知道他们的来历。只听到他们以兄妹相称。但小家小户的童养媳,与丈夫按惯例互称兄妹,这可没法分别。一个老吏说:这事就像捕风捉影,没有证据,又不能用刑逼供。断合断离都难保不错。但如果是断离错了,只不过破坏了一桩婚姻,算是小过失;如果是断合错了,就会乱了人伦,那过失就大了。不如断离。推敲再四,也没更好的办法,竟依从了老官吏建议。由此回忆起姚安公任职于刑部时,织造官海保家资被没收入官,官府派三个军士严守他的房宅。房宅共有数百间,夜深时风雪大作,三人插牢外门,一同在幽深的寝室中点了灯一起喝酒。大醉之后,偶然把灯剔灭了。三人在黑暗中相互碰撞,因而殴斗起来。打到半夜,都放挺了。躺倒睡觉。到了早晨,才发现一人死了。另外两个人,一个叫戴符,一个叫七十五,受伤也很重,幸而没有死。审讯时,两人都说是一起把那人打死的。被判抵命也不怨。至于那夜在黑暗之中,觉得有人扭我就扭对方,觉得有人打我就打对方。不知是谁扭了打了我,也不知我扭的是谁、打的是谁。至于受伤轻重以及谁的伤是谁打的,不但这两个人不能知道,就是使死者复生,也必不能知道。既然一条命不能用两条来抵偿,那么任凭官随意判定其中一人有罪,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如果一定要审讯出是某人所为,那么就是颈项手足上都给带上刑具,所得到的也不过是假供词。官府竟无可奈何。这么挺了一个多月,恰巧戴符病死,便借此了结了此案。姚安公说:把这件事归罪于最先挑衅的人,也可结案。但考察当时的情况及供词,挑衅者实在不知是谁。如果用刑逼供,还不如随意判决。至今反复考虑,还是没有想出一个审理的方法。刑官难道是容易当的吗?

 

    鬼病

 

  文安王岳芳言,其乡有女巫能视鬼,尝至一宦家,私语其仆妇曰:某娘子床前一女鬼,著惨绿衫,血渍胸臆,颈垂断而不殊,反折其首,倒悬于背后,状甚可怖,殆将病乎。俄而寒热大作,仆妇以女巫言告,具楮钱酒食送之,顷刻而痊。余尝谓风寒暑暍,皆可作疾,何必定有鬼为祟。一女巫曰:风寒暑暍之疾,其起也以渐而觉,其愈也以渐而灭,鬼病则陡然而剧,陡然而止,以此为别。历历不失也。此言似亦有理。

 

    据文安人王岳芳说:有个女巫能看见鬼。她曾到一官宦人家,偷偷对女仆说:你家娘子床前有一个女鬼,穿着暗绿衣衫,胸前沾满了血,脑袋倒挂在背后,样子非常恐怖。你家娘子快要生病了。不久,夫人寒热大作。女仆把女巫的话告诉了主人。主人便准备纸钱酒食送鬼,夫人的病便好了。我认为风寒暑热都可能作病,何必非得说是鬼在作祟呢。一个女巫说:风寒暑热引起的疾病,发病时是逐渐地有所感觉,病愈时也是逐渐退去。鬼作祟的病症却是突然而起,突然而止的。绝不会有错。似乎也有些道理。

 

    慎交友

 

  陈石闾言,有旧家子偕数客观剧九如楼,饮方酣,见一客中恶仆地,方扶掖灌救,突起坐,张目直视,先拊膺痛哭,责其子之冶游,次啮齿握拳,数诸客之诱引,词色俱厉,势若欲相搏噬。其子识是父声语,蒲伏战栗,殆无人色。诸客皆瑟缩潜遁,有踉跄失足破额者,四坐莫不太息。此雍正甲寅事,石闾曾目击之,但不肯道其姓名耳。先师阿文勤公曰:人家不通宾客,则子弟不亲士大夫,所见惟妪婢僮奴,有何好样。人家宾客太广,必有淫朋匪友,参杂其间,狎昵濡染,贻子弟无穷之害。数十年来,历历验所见闻,知公言真药石也。

 

    陈石闾说:有一大户人家的儿子和几个宾客在九如楼看戏。酒正喝得高兴,忽然有一客人发病倒在地上。在搀扶灌水抢救时,这位客人突然坐起,张开眼睛直视。先是捶胸痛哭,责骂那儿子放荡游乐;然后咬牙切齿,握紧拳头,责备宾客们引诱儿子。那声色俱厉的样子,好像是要和人打架。那儿子听出是父亲的声音,吓得爬在地上发抖,面无人色。客人们都躲避潜逃,有的还踉跄跌倒,摔破了额头。四座的人看了,无不叹息。这是雍正十二年的事,石闾曾亲眼目睹,只是他不肯说出其姓名罢了。我已故的老师阿文勤公说:如果一个人家不交往宾客,那么孩子就无从接近士大夫,所见到的只有婢女家奴,就没有榜样好学习了。但一个人家宾客太多,也肯定会有好色之徒或恶人混杂其间,和他们亲近,受他们影响,会给孩子带来无穷之害。几十年来,用我所见闻的事来一一验证,知道阿公的话真是药石之言。

 

    怨毒

 

  五军塞王生言,有田父夜守枣林,见林外似有人影,疑为盗,密伺之,俄一人自东来问,汝立此有何事。其人曰:吾就木时,某在旁窃有幸词,衔之二十余年矣。今渠亦被摄,吾在此待其缧絏过也。怨毒之于人,甚矣哉。

 

    五军塞王生说:有位农夫夜间看守枣树林,见林外好象有人影。他怀疑是偷枣的,便在暗中监视。一会儿,从东面走来一人,向黑影问道:你站在这里有什么事?人影说:当年我进棺材时,某人站在一旁,暗中说了幸灾乐祸的话,我已经怀恨二十多年了。今天他的魂也要被冥司拘摄,我在等着看他如何被捆着经过这里。怨毒情绪对于人来说,真是太厉害了!

 

    某乙

 

  甲与乙有隙,甲妇弗知也。甲死,妇议嫁,乙厚币娶焉。三朝后,共往谒兄嫂,归而迂道至甲墓,对诸耕者馌者拍妇肩呼曰:某甲识汝妇否耶?妇恚,欲触树,众方牵挽,忽旋飚飒然,尘沙眯目,则夫妇已并似失魂矣。扶回后,倏迷倏醒,竟终身不瘥。外祖家老仆张才,其至戚也,亲目睹之。夫以直报怨,圣人弗禁。然已甚,则圣人所不为。素问曰:亢则害家。语曰:满则覆。乙亢极满极矣,其及也固宜。

 

    甲与乙有怨仇,甲的妻子不知道。甲死后,妻子要再嫁,乙用重金把她娶过来。三天之后,夫妻一起去见兄嫂,回来时绕道到甲墓前。乙对着耕地的、送饭的,拍着妻子的肩说:甲,你还认识你的妻子么?妻子怨愤,想撞树而死。大家正在拉她,忽然旋风突起,尘沙迷眼,乙夫妇俩都昏了过去。扶回来后,他们有时迷糊有时清醒,竟然终身不愈。外祖父家的老仆张才,是他的至亲,亲眼看到此事。有理而去报冤,圣人不会禁止,但过分,则是圣人所不能容忍的。《素问》中说:过分就有害。《家语》说:过满就倒了。乙过分到极点,过满到极点,落到这个地步,也是自然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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