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禅门公案--说究竟法

2010-8-9 17:04| 发布者: 慧莲| 查看数: 571| 评论数: 0

摘要: 略
佛光禅师向学僧提一则公案道: 
  古时,人们大多用纸糊的灯笼点上蜡烛照路,某日一位盲者拜访了他的一位朋友,辞别时,因为天色已暗,他的朋友就给他一只灯笼,让他照路回家。 
  盲者谢绝朋友的好意说道: 
  “我不需要灯笼,无论明暗,对我都是一样。” 
  朋友解释道:“我知道你不需要灯笼照路回家,但如果你不提灯笼的话,别人也许会撞着你,因此你最好还是带着。” 
  话说得有理,这位盲者就提着灯笼回家了,但走不了多远,却被来人撞个正着,盲者骂来人道: 
  “看你走到哪里里去了?难道你没看见我手里的灯笼?” 
  路人除致歉意外,说道: 
  “老兄!你的蜡烛已经熄了。” 
  盲者道:“是你的心灯灭了,岂关我的蜡烛灭了?” 
  见性的人,光照着般若与黑暗的无明,在他都是一样,没有分别,黑暗的烦恼固然苦人,光明的烈日,又何不炙人?虽然如此,何妨运用慈悲方便,提一只灯笼(慧炬)照开众生的心灯? 
  众生无始以来,我执深重,生死死生,长夜冥冥,虽然长了二只眼睛,却不见眼前路人,责怪盲者灯笼熄灭,自己睁着眼睛,却不用心,心灯的熄灭,才更可悲!例如世人未明佛法大义,到处误解佛法,毁谤三宝,即如明眼人撞了瞎子的灯笼,还怪灯不亮。
 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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